基础化学与化工实验教学中心为保障学校教学实验的顺利进行,保护参加教学实验的教师、学生的身体健康,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一.对于教学试验产生的废液,要求各教学实验室做到:
1.酸性、碱性废液按照其化学性质,分别进行中和后处理。
2.二甲苯等废液集中后,放置等待燃烧处理。
二.对于教学实验产生的废渣,要求各教学实验室做到:
1.无毒废渣按垃圾处理。
2.能够自然降解的有毒废渣,集中深埋处理。
3.不能自然降解的有毒废渣,集中到焚化炉焚烧处理。三.对于教学实验产生的废气,要求各教学实验室做到:
1.各有关教学实验室要安装有效的通风装置。
2.有特殊要求的实验项目要配备通风橱、超净工作台。
3.若条件允许,有关实验室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废气处理设施。四.对于教学实验室产生的微生物污染源,要求各教学实验室做到:
1.实验中被无毒微生物污染的物品要用新洁尔灭、酒精、碘酒等消毒剂消毒后再行处理。
2.被有毒微生物污染的器皿、器械等要经过高压灭菌后再投入使用。
3.被有毒微生物污染的一次性物品,要经过高压灭菌后处理。五.其他物品按各专业实验室的专业处理方式进行处理。
化工实验中心
2016-6-18